关于缴纳2018年第三、四季度党费的通知
各支部:
请组织本支部党员缴纳2018年第三、四季度党费,并于10月17日下午下班之前以总支为单位(院直除外)将缴费票据红联和党费缴纳登记表1份交至党办程颖处,届时党办将对缴费名单和党员信息库的党员名单进行核对。
未尽事宜,请与党办(72078)联系。
药学院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