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借款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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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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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高校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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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借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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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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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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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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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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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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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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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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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书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共同借款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
经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审查小组意见: 审查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经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审批意见: 经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
本人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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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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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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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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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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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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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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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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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
姓 名 |
与借款人 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或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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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 |
家庭总收入 |
元/年 | |||||
家庭总支出 |
元/年 | ||||||
借款人对家庭困难情况的说明 |
借款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有关单位或部门审核意见 |
村(居)委会意见: 村(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意见: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家庭成员指经济上共同生活和固定供养的人口。
附件3:
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编号:
同学为我校(院) 系(专业)( )级学生(学号 ;身份证号码 ),学制( )年,生源地详细地址为( )。该同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学习努力,学业成绩合格。经审查,符合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请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我校(院)学费收缴账户(开户银行: ,账号: )。
该借款学生在我校每学年学费为( )元,住宿费为( )元。
我校(院) (部门)具体负责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特此证明。
学校(院)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证明一式二份,一份由已入校就读借款人持有,作为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的凭证;一份由学校留存备查。
附件4:
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
(参考样本)
( )农信助学借字( )年第 号
借款人(甲方): (借款学生)
贷款人(乙方): (经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共同借款人(丙方): (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暂行办法》,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第二条 贷款用途
(学费/住宿费/生活费)。
第三条 贷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有变动,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与还款期限见下表:
借 款 |
还 款 | ||||||
年 |
月 |
日 |
金 额 |
年 |
月 |
日 |
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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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贷款利率与利息
(1) 本合同项下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年利率 。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 甲方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承担,独立院校、民办等其他高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各高校全额承担。甲方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与款项划付
贷款款项由乙方在借款合同签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学年将贷款直接汇划到借款人所在高校指定的账户。所在高校指定的账户户名为: ,账号为: 。
第六条 贷款偿还
(1) 甲方应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甲方毕业离校前,应与乙方进行债务确认,签订还款协议,制订还款计划,并经所在高校证明。甲方与乙方办理上述手续后,所在高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2) 甲方毕业后自付利息。
(3) 乙方应允许甲方有条件时提前还贷,并按实际使用的期间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 当甲方毕业后在安徽省内高校继续攻读学位时,要及时向乙方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乙方应为其办理展期手续,财政部门或所在继续攻读学位的高校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5) 当甲方未按照与乙方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归还贷款时,乙方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第七条 合同变更
除以下情况外,借款合同规定的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1) 甲方自愿终止合同:甲方在校期间,乙方允许甲方自愿提出终止贷款发放;有终止贷款发放意向时,甲方应通过所在高校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
(2) 甲方转学:甲方转学时,必须由乙方与待转入学校的相应经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的债务划转手续后,或者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后,转出学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第八条 甲方承诺
(1)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2) 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
(3) 甲方应在乙方开立个人还款账户,保证在每次还款日前足额存入当期应还款额,由乙方直接从账户中扣收;
(4) 如学习期间及今后就业工作单位发生变动,保证在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变动情况(包括学校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5)如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应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包括对外所欠款项、新发生大额借款等),并配合乙方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个人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
(6) 如实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关情况。
第九条 乙方承诺
(1) 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 对甲方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况、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给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还款,乙方为催收贷款而必须依本合同约定予以公布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 丙方责任
(1)教育、督促借款人按时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
(2)及时向贷款人和高校提供借款人毕业后的最新联系方式;
(3)在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时,履行连带还款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履行或未真实、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措施:
(1)停止划付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2)按规定标准对甲方逾期的本金计收逾期利息;
(3)对应付未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4)乙方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公布违约借款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5) 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2.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按逾期贷款计息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纠纷解决
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通过各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日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诉讼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在裁决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办理。
(2)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居民身份证号码: 所在院系:
攻读专业: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本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划款委托授权书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受托人):
根据编号为 的《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和与之相关联的 年 月 日填写的《借款凭证》的约定:
一、委托贵单位将委托人所申请获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直接划至下列存款账户:
户名: ;账号: ;
金额(人民币大写): ;
开户行: 。
二、委托人承诺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变动后5日内通知受托人。
三、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字):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
经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人):
本人在 (高校全称)就学期间,共向贵单位申请助学贷款 笔,总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详见下表(单位:元):
借款合同 编号 |
借款金额 |
借款日期 |
借款到 期日 |
贷款余额 |
按月还款 起始年月 |
月还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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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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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本人已顺利完成学业,毕业后保证按《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特此确认。
还款确认人(借款人签字): 学生证号: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就业单位: 就业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贷款人(盖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学校证明:
(借款人)在上述还款确认书中填写内容属实,特此证明。
学校签章: 经办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