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学风检查(学生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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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学风检查(学生组)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依据安徽新华学院教务处文件《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暨学士学位授权评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字〔200821号)中有关学风建设情况方面的检查要求,学生处将针对各学院学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工作组

组长:杨成华

副组长:各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隋忠霞、 贾晓益

成员:各学院学管秘书、齐军兵

二、检查对象: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三、检查时间:即日起至1112

四、检查内容:

(一)            课堂到课率:检查各班级正课到课率(重点监控本科毕业班);

   求:①通过检查每天班级正课缺勤人数,计算出班级每天的平均到课率,进而汇总为班级的平均到课率。

(二)            迟到早退情况:检查每天上午和下午第一节课迟到情况以及最后一节课的早退情况。

   求:①早晨于750分各学院检查小组在教学楼入口处进行检查登记,在最后一节课结束前10分钟进行检查;

(三)晚自习情况:检查教学楼晚自习情况(包括秩序、长明灯和早退现象),重点检查全院所有08级学生的晚自习出勤率;

   求:①各学院将每天的检查情况进行登记和汇总,计算出班级晚自习平均出勤率。

五、检查方式:

       (一)各学院自查:以上检查内容由各学院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和统计汇总工作,于1113下午下班前前将检查结果和汇总报告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发学生处齐军兵老师OA

      (二)学生处抽查:学生处在此期间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抽查以上内容。(具体抽查方案另附)

六、有关要求

(一)此次检查是学院期中教学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望各二级学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二)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学生工作小组将检查结果汇总报学院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并作为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所有检查工作不得干扰学院及班级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并对检查结果的公平和真实性负责。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0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