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实行专业导师制 

发布日期:201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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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教学辅导,日前,药学院对本专科在内的16个班级全面实行导师制。

经研究决定,实行导师制的班级由药学院专业骨干教师担任学生导师,其主要职责是在专业学习、课程设计、思想品德、人格塑造、职业规划、课余生活等诸多方面积极引导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和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其中,本科导师的主要职责是在毕业设计、考研、就业创业等方面给予学生全面的指导,专科导师则主要指导和鼓励学生的专升本、创业就业等。

导师制能够增进导师对自身“最近可发展区”的认识,强化导师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意识,从而指导学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对事物的洞察力、概括力、抽象力,以及一个人看问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此次药学院导师制的实施在药学院师生之间形成一个资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良好环境,不仅能促进学生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也有利于导师自身的学习和发展。(文/杨春燕,审核/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