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文明之家”、“优秀之家”、“模范之家”宿舍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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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2011425,由学生处组织的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的关于“文明之家”、“优秀之家”、“模范之家”宿舍评选活动,现已进入尾声阶段,为总结和表彰在此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开展本次活动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序号

奖 项

总评选

名额

名额分配

1

“文明之家”寝室

59

商学院9间;信息、电子、土木各8间;继续教育7间;外国语、动漫各5间;文传、药学院各4间;国际教育学院1间。

2

“优秀之家”寝室

36

商学院6间;信息、电子、土木各5间,继续教育4间;外国语、动漫各3间;文传、药学院各2间;国际教育学院1间。

3

“模范之家”寝室

22

商学院4间;信息、电子、土木各3间;继续教育、外国语、动漫各2间;文化与新闻、药学、国际教育学院各1间。

二、评选时间

2011617截止。

三、评选方式

“文明之家”寝室、“优秀之家”寝室及“模范之家”寝室,由二级学院根据上表中名额分配,按照相关方案要求进行评选。

四、评选结果

各相关单位于2011617评选并在本院进行公示,2011617将评选结果报至学生处郑锋OA,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

五、相关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学院安全稳定大局、共创和谐校园的角度出发,紧张而有序地开展此次评选工作;

2.评选过程中,杜绝出现敷衍了事、拉关系拉选票等不良现象;

3.在审核过程中若发现推荐集体和间人不符合评选条件,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奖项名额。

六、总结表彰

根据本次活动中的表现和获奖情况,学校将给予获奖学生宿舍颁发奖状和适当的物质奖励,评比结果将计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获奖寝室同学在学院年度各项评奖推优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文明之家”奖项:获奖寝室将授予“文明之家”奖状,寝室学生颁发适当的物质奖励,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中加1分;

●“优秀之家”奖项:获奖寝室将授予“优秀之家”奖状,寝室学生颁发适当的物质奖励,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中加2分;

●“模范之家”奖项:获奖寝室将授予“模范之家”奖状,寝室学生颁发适当的物质奖励,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中加3分。

特此通知!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处

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 1、 关于开展2011年度“文明之家”、“优秀之家”、“模范之家”宿舍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2、 “文明之家、优秀之家、模范之家”评选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