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一、奖项设置
序号 |
奖 项 |
总评选 名额 |
名额分配 |
1 |
“文明之家”寝室 |
59 |
商学院9间;信息、电子、土木各8间;继续教育7间;外国语、动漫各5间;文传、药学院各4间;国际教育学院1间。 |
2 |
“优秀之家”寝室 |
36 |
商学院6间;信息、电子、土木各5间,继续教育4间;外国语、动漫各3间;文传、药学院各2间;国际教育学院1间。 |
3 |
“模范之家”寝室 |
22 |
商学院4间;信息、电子、土木各3间;继续教育、外国语、动漫各2间;文化与新闻、药学、国际教育学院各1间。 |
二、评选时间
三、评选方式
“文明之家”寝室、“优秀之家”寝室及“模范之家”寝室,由二级学院根据上表中名额分配,按照相关方案要求进行评选。
四、评选结果
各相关单位于
五、相关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学院安全稳定大局、共创和谐校园的角度出发,紧张而有序地开展此次评选工作;
2.评选过程中,杜绝出现敷衍了事、拉关系拉选票等不良现象;
3.在审核过程中若发现推荐集体和间人不符合评选条件,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奖项名额。
六、总结表彰
根据本次活动中的表现和获奖情况,学校将给予获奖学生宿舍颁发奖状和适当的物质奖励,评比结果将计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获奖寝室同学在学院年度各项评奖推优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文明之家”奖项:获奖寝室将授予“文明之家”奖状,寝室学生颁发适当的物质奖励,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中加1分;
●“优秀之家”奖项:获奖寝室将授予“优秀之家”奖状,寝室学生颁发适当的物质奖励,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中加2分;
●“模范之家”奖项:获奖寝室将授予“模范之家”奖状,寝室学生颁发适当的物质奖励,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中加3分。
特此通知!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处